周传雄论坛's Archiver

曾经的孩子 发表于 2008-2-22 00:59

【旧闻】[蘋果日報]小剛佛心來著 1500萬房養蚊子

这篇报道没有见过,贴上来给大家分享一下。

周傳雄(小剛)昨為新專輯《藍色土耳其》包下土耳其餐廳開記者會,被問到周杰倫掀起唱片界數字灌水之秘密,他說:「周杰倫說得對,但現在大家都一樣賣不好,沒什麼好比的。」

房價漲也不賣
小剛跟阿霞說,3年前他在八德路以1500萬元買下27坪挑高房子做錄音室,原以為可以靠它多賺點錢,誰知台灣市場太差,只能接大陸案子,錄音室放著餵蚊子,結果房價一路漲,明明可以賺一筆,他竟不想賣,考慮借給同好使用,阿霞覺得不如他改行當房市投資客,此時不賺更待何時

曾经的孩子 发表于 2008-2-22 01:01

这个是《自由时报》的,跟那个有点不一样。

小剛推出新專輯「藍色土耳其」,記者會找來兩名肚皮舞孃助陣,讓他害羞不已,他表示這次有機會前往土耳其感受特殊文化,最讓他印象深刻的是,清真寺對面就是大教堂,很意外宗教在此可以彼此包容。

前幾年小剛花1500萬台幣買挑高房子,在家中打造錄音室,可惜台灣唱片不景氣,大家壓低製作成本,沒人敢向他租借錄音室,他感慨說:「錄音室都去養蒼蠅了。」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还是自由时报

周傳雄出輯 肚皮舞孃助陣
>周傳雄推出新作,肚皮舞孃幫忙伴舞造勢。(記者胡舜翔攝)
>記者陳慧玲/台北報導
>
>「小剛」周傳雄日前赴土耳其拍MV及專輯封面,沒想到竟然遇上腳踝無端扭傷、CD放不出聲音等許多不可思議的狀況,直到導遊給他「藍眼睛」土耳其石幸運物,工作才得以順利進行,小剛說:「那裡的磁場很怪,大概是冤魂很多吧!」
>
>擅長寫情歌的小剛,對自己的感情世界非常保護,但他強調自己絕非「不婚主義者」,他認為他這一輩的歌手,還是應該有保護戀情的態度,「我不習慣被跟拍啦!」

哥哥好 发表于 2008-2-22 08:56

晕...他们怎么能这么说呢?太不尊重我们家小刚拉!

小灰猫 发表于 2008-2-22 09:12

这些记者啊……

诱惑之蓝 发表于 2008-2-22 10:11

记者不问一些问题就没有噱头了嘛

毁灭重生 发表于 2008-2-22 10:48

房地产!?!?!?!?!

莫莫 发表于 2008-2-22 12:57

[smiles19] [smiles19] [smiles19]
看晕了~~~

-伍伍 发表于 2008-2-22 15:41

[smiles19] [smiles19] [smiles19]

依恋 发表于 2008-2-22 16:31

哈哈,试试看,没看过的,不错不错

曾经的孩子 发表于 2008-2-22 16:34

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……

楼上亲爱的……

你的头像怎么不是吃东西的兔子???

曉曄 发表于 2008-2-22 20:09

[smiles15] [smiles15]

≈苦丁茶η 发表于 2008-2-22 20:13

[yct9] [yct8] [yct20]

弱水ぁ青花 发表于 2008-2-22 20:18

支持剛剛!!!
   [iconx6]

飞翔の豆豆 发表于 2008-2-22 20:22

喂----蚊子?
-    -
老师好幽默 -   -
[lvsmile1]

又见林花落 发表于 2008-2-22 20:25

[smiles12] [smiles12]
汗一个~~

七+深蓝 发表于 2008-2-23 14:04

记者本来句是一只笔,胡乱吹[yct4]

曾经的孩子 发表于 2008-2-23 14:06

呵呵,那个苹果日报的阿霞不是什么好东西。

之前有写小刚老师的不好……

我就是看到有台湾本土的新闻,转载一下,呵呵!

刚_索 发表于 2008-2-24 14:42

汗。。。
冒冷汗。。。。

沉默的鼠鼠 发表于 2008-2-24 15:27

[smiles29] [smiles29] [smiles15]

御伽羽奈 发表于 2008-2-24 21:16

蚊子or蒼蠅??

快乐的理由 发表于 2008-2-25 22:11

我还记得那个苹果日报的木瓜霞,一个心理不正常的记者

哥哥好 发表于 2008-2-26 10:49

呵呵~~理由姐........[yct19] [yct24] [yct22]

依恋 发表于 2008-2-26 13:02

回孩子,吃东西的找不到胖的兔子啊,我不喜欢瘦瘦的司机什么的。。。

依恋 发表于 2008-2-26 13:03

而且现在才发现这是苹果日报,惭愧呀,5555

ruqin 发表于 2008-2-26 13:13

老师人挺好的"考虑借同好使用"

小玉幺幺 发表于 2008-2-26 21:53

以前看过那个阿霞写的,不喜欢.......

谯智 发表于 2008-2-27 17:15

[b][size=5][color=blue]不喜欢小刚也就算了,居然还胡写一气,这种人就该枪毙!!![smiles28] [/color][/size][/b]

枫秋月落 发表于 2008-2-29 14:39

记着就这点事啊 。。

LI520 发表于 2008-3-7 12:38

絕對不能讓別人無端的亂寫剛剛 剛剛的為人大家都知道!不相信這個垃圾記者寫的一派胡言!!

页: [1]

Powered by Discuz! Archiver 6.1.0  © 2001-2007 Comsenz Inc.